20181104今日選股(日)-一通電話激發全球市場信心,本週期中選舉鹿死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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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有兩件大事,一件事情是伊朗的制裁和美國期中選舉,在禮拜五的時候因為禮拜五凌晨川普發表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對話,預料在月底的G20峰會會針對中美貿易戰做出協調,也就是說這週的期中選舉後假設共和黨大勝,那到月底都會是有利於多頭的局面。

雖然禮拜五晚上公佈的非農就業數字人數為25萬人,大幅高於預期的20萬人,12月升息已經確定短線影響了股市,台股夜盤也從9931點急殺至9773點,隨後再拉高到9833點,禮拜一只要亞洲股市開低都是做多的好機會,恰好這週還遇到了聯電與晉華被美國司法部求償200億美元,陳正坤是其中的關係人,因為他曾任職美光、聯電、隨後2017年到晉華擔任總經理,但業界的人都知道,假設你在一間科技公司除非是大量影印或者抄襲機台參數,否則或多或少都會使用到以前公司的經驗或者智慧財產,除非公司給了你一筆競業禁止的相關補償金,否則潛規則就是公司認為你還不夠重要,足以到公司支付你相關補償金來避免技術外洩。

聯電今年1月才發動對美光的法律訴訟,而中國的戰場聯電勝訴美光已經禁止在中國銷售相關晶片,所以這場戰役與中美貿易戰必須連結,也就是美國透過這種手段想讓這場法律戰可以讓美光解禁這些晶片銷售做為交換條件,我看網路上的輿論一面倒都認為美光的技術被侵害,實際上真實的情況不是美國或者中國法院說了算,因為這涉及的層面是美國防堵中國半導體計畫,目前的進度只有進行到起訴,起訴很多時候特別是民事起訴如果證據不夠多,就很難進行到第二階段,且往往雙方依照證據的進度就會進行和解,這在美國法庭劇是非常常見的法律攻防戰,但問題是這次涉及中美貿易。

另外一點是起訴的內容細節

陳正坤在美光負責美光的DRAM晶片,陳正坤在2015年7月從美光子公司跳槽聯電,,陳正坤安排聯電和福建晉華達成合作協議,福建晉華提供資金資助,聯電負責把DRAM技術轉讓給福建晉華、並進行批量生產。這項技術將由聯電和福建晉華共享,陳於2017年2月兼任福建晉華的總經理,負責DRAM生產設施。

在這段時間中,陳正坤從美光的台灣子公司挖走數名員工,其中包括兩名高管何建庭和王永銘,並隨後在短時間內克服DRAM製造技術,何建庭曾是美光在台子公司的整合部課長,2015年底跳槽聯電,離職前被控訴偷竊美光機密文件和檔案,並轉交給聯電。另一位被告人王永銘則是美光在台子公司的品質工程部副經理,在2016年4月離職去了聯電。

何、王兩人一直保持密切聯繫,在王離職前讀取美光屬於機密的DRAM製造方法和技術,檔案多達900個有些文件就存放在Google文檔中,即便在跳槽到聯電工作後他們仍上去查閱。但王對美光在台子公司申請的離職理由卻是要打理家庭生意。

有了這兩人的加盟後,聯電與福建晉華於2016年9月-2017年3月期間提交了5項專利,以及1項與DRAM相關的專利申請,後者含有的信息與美光商業機密相同或極度近似。而何是這5項專利以及1項專利申請的發明人。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起訴書,台灣檢調在2017年2月,在持有搜索令的情況下,進入何建庭以及王永銘在聯電的辦公室以及住處,發現含有美光商業機密的電子及文件。

2018年1月,福建晉華和聯電在中共福建法院控告美光旗下的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與美光半導體(西安)侵權;7月,福州市中級法院不顧台灣、美國訴訟正在進行,便做出美光子公司侵犯聯電專利權的初裁,要求美光立即停止在華銷售多項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產品。

為保護美光以及懲罰這兩家企業竊取美知識產權,美國商務部10月29日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禁止其購買美國的機器和材料以增加工廠生產DRAM的能力,美國業者必須取得特別許可,才能出口供福建晉華使用的產品。

由此可知中美貿易因為這起商業間諜案,從起訴書內容來看聯電確實扮演了中間人角色,但起訴內容不見得就是事實,或者聯電未必對商業間諜內容知情,目前聯電也尚未受到制裁,晉華的制裁較為麻煩的是,因為所有生產設備已經被美國透過制裁方式,不允許設備商等提供,所以等於晉華已經失去製造Dram IC的製造能力,現在已經無解,大陸在半導體製造上,如果沒有這些美國企業的材料與設備支援,很多關鍵技術仍然難以突破,這就阻礙大陸自製半導體會難上加難,但我認為聯電與中國友好的關係最差的狀況是也一併被制裁,這就表示聯電未來要擴增資本支出也會遇到障礙,因此我認為聯電不宜買進,因為如果演變到最後也一併制裁聯電,那聯電局面就會相當尷尬會被逼著不得不拿出高額和解金且與中國大陸的合作也會受到很大的限制,這樣在中國市場的佈局幾乎無施展的空間。

雖然聯電股價就過去的現金流已經跌到合理的價位,但如果發生制裁這不是聯電或者台灣政府單方面能解決的問題,為了不讓問題更棘手,聯電還是不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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