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質美股】美國的公司型態

作者:納蘭雪敏

在美國的公司型態分成四種

1.獨資事業
2.股份公司
3.合夥公司
4.有限責任公司

1.獨資事業Sole Proprietorship
這很類似台灣的行號,必須承擔無限的法律責任與債務,但跟台灣對照,獨資公司不需要備案就能成立,幾乎沒有任何費用,也不需要管理組織所有收入只需要課徵個人所得稅,但最大缺點就是因為需要負擔無限責任,在籌資上以個人信用做擔保,所以相對困難,員工的福利也不能享受免稅的額度。

2.股份公司Corporation
股份公司擁有法人的概念,股東可以私人持有,也可以封閉持股不接受外界股東,也可以接受外界股東上市,個人亦不對公司的債務清償負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優點是現代資本主義形成的原因,他替個人債務與公司債務脫鉤,所以可以保證投資風險轉移,而靠著眾人的資金來達成規模經濟,但管理人還是有善良管理的義務,如掏空等刑事犯罪是不受到個人法律責任的脫鉤。

但股份公司的缺點就是因為必須受到監管,所以成本較高,並且需要成立董事會、股東會也需要有正式的公司規範,並且需要雙重課稅。

共有四種股份公司型態
1.C Corporation
C型股份公司需要繳交企業所得稅,公司要繳稅,個人也要繳稅,且公司的虧損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減免,但C型股份公司可以不用分配利潤再投資,讓資本留在公司,個人就不用針對利潤繳交個人所得稅。

2.S Corporation

S型股份公司的持股人有限制,必須不能超過75個人,有點類似私募型的公司,公司的盈虧都由股東去上報,且在虧損階段是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且規定必須擁有美國公民與永久居留權資格,且不能發行特別股,只能發行普通股,也不可以被其他公司擁有,算是限制相對嚴格的公司,且很多S型公司通常是由C型公司轉換而來。


3. Privately held Corporation 閉鎖型公司


根據富比世的報導,2008年的美國閉鎖公司僱用員工高達620萬,最大的441家閉鎖型公司產值達到1.8兆美元,最主要這種公司成立就是本身他的獲利也相當好,不願意將紅利分享給股東,亦沒有大規模募資的需要,持有者必須是10個股東,而必須是自然人(活人),在50個美國的州裡面只有16個允許這種型態的公司。

4.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PC)

這類公司最大的差別是在於專業人士不能免除個人的業務失誤造成的侵害行為,但其他合夥人可以,其他方面與一般的股份公司沒有太大的差異,各自可以選擇專屬的型態。

3.合夥公司 Partnership
所謂合夥就至少要有兩個人,合夥人要共同承擔責任,同樣也不需要重複課稅。

1. 一般合夥General Partnership(GP)

與獨資事業類似,合夥人要承擔無限的責任。

2.有限合夥Limited Partnership(LP)
有限合夥至少要有一個普通合夥人與一個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進行管理,且對債務進行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則如其名只需要針對出資額負責,但有限合夥人可以查閱公司帳本,這種關係比較纇似親密的股東關係,主要負責人須負責債務與管理責任,其餘股東能夠看帳本,但不需針對債務負責。


3. 有限責任合夥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LLP)
普通合夥GP的模式才可以申請LLP,LLP通常與專業股份有限公司類似,適用於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使用。


4. 有限責任有限合夥Limited Liability Limited Partnership (LLLP)
這是有限合夥Limited Partnership(LP)延伸的一種模式,只是把LP中的普通合夥人也變成了有限合夥人,但一般的州也同樣不允許這種模式存在,簡單來說政府希望如果你只想要負擔有限責任就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用更高的成本來避免,否則小規模就應該負擔債務責任。

4.有限責任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外資首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是有限公司,這與台灣的有限公司是類似的概念,所謂有限公司就是不會替債務做公司資產清算以外的負擔,比如公司負債100萬,但資產只有50萬,最終就以50萬清償,LLC也是類似的概念,個人不需要清償出資額以外的任何債務,LLC可以是個人成立,也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成立,比如台積電與你成立LLC是可以的,你也可以自己成立一家LLC。

但因為LLC跟Corporation(股份有限公司)最大的差異在於他沒有實際的stock(股票),是根據出資比例去分配紅利,這種權利稱為interest,所以同樣假設售出的是權利而不是股票。

LLC如果需要上市交易必須轉換成Corporation的型態,稱為C-Corporation,LLC也不需要進行像是Corporation的雙重課稅,就如同台灣一樣,上市公司會先被課徵營業所得,到了分配到個人股息的時候,又被課徵一次稅率,但LLC的收入個人不會再被課徵一次稅率,所以很多專業職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等都會採用跟LLC很像的LLP。

但兩者不同的是LLC通常被視為一種法人的概念,可以持有資產與被法律起訴追究權益,也可以簽約,但LLP則是以合夥人如律師的名義簽約和持有財產。

這種企業型態通常是外資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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