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封信請我談一談館長的月餅事件,館長是台灣知名的網紅,他旗下有三家公司,成吉思汗健身館有限公司、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飆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從結構上來看,他是先以飆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來控股,這個做的原因最有可能就是如果公司分紅收入會超過個人所得稅,只要收入總額超過242萬開始,開投資公司節稅就會有誘因。
因為投資公司還可以列舉費用,只要使用投資公司租賃汽車可以折抵費用,投資公司的一些費用也能列舉來降低稅額,不過股份有限公司財報簽證費用比起一般行號與有限公司都高,所以其實蠻有趣的是健身房反而以有限公司的形式且資本額僅有500萬,反而飆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
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都遠高於健身房。
更有趣的是三家公司除了飆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監察人外,推測應該是館長親人,其餘三間公司都沒有看到其餘股東,所以可能是以私人借貸給館長後再讓館長的名義出來開公司。
館長事業的起點在2014年開始設立健身房,實際上館長現今的電商事業走向比較類似於透過粉絲經濟來支撐的平台,這與他的健身房當初的設立的企業定位有很大的不同,成吉思汗健身房是如何崛起的?就是仰賴對手World Gym、健身工廠的弱點,World Gym、健身工廠因為全台開店數量大,World Gym2001年就開始在台中設立第一家分店,比起館長早了13年開始健身房業務,據World Gym官網全台有105家據點,而健身工廠有53間據點,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則只有7間店,特別是因為台北市租金昂貴,沒有插旗台北市,三間館在新北市、一間在桃園、一間台中、一間高雄。
從館長公司的設立時間來看,他開始經營電商事業是在2019年的1月開始,至今約2年多的時間,目前館長電商發展的模式有代工後以惡名昭彰品牌製作的衣服,服飾、襪子、香水、配件、食品、3C、生活用品,這次在網路引發爭議的是月餅。
月餅事件的由來,大概看了一下來信給的資料,簡單說就是原本尼克斯食品的月餅,8顆原本售價980元,而館長的官網售價1180元同樣是8顆,不過最終結果是尼克斯食品限量500盒完銷,館長的官網也完銷了,貼牌這種行為,其實這件事情的並沒有什麼商業上的道德問題,在市場上本來就充滿資訊不對等,關鍵可能是館長電商的訴求是:便宜與高品質。
也就是CP值,但買貴這件事情到處都有,關鍵是中間的差價你能不能接受而已,館長的月餅包裝有重新設計,他也必須花時間推銷,而原本的廠商其實只是這次事件的受惠者,但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館長對於他自己的電商定位產品銷售策略有點混亂。
以衣服來說,衣服是找代工廠製作,代工廠本身自己不出產品,接單生產,所以不會有這種打對台的情況,品牌廠對代工廠的要求就是不能有自己的品牌,因為這會涉及利益衝突,比如當年華碩就是為了做ASUS品牌才分家和碩與華碩兩間公司,如果是聯名產品一開始就以尼克斯*NOTORIOUS來販售,就必須與尼克斯食品談好雙方價格必須一致,而NOTORIOUS或者可以調整配方不同來達到產品區隔化,比如加大內部蛋黃沙量等等來達到與原本尼克斯食品產品不同的區隔化。
這一點很重要,不要忘記館長當初就是靠著號稱健身房教練不會去一直推銷健身課程而竄起,另外是以同樣價錢的每月會員可以享有更好的設備與器材,另外館長慣用的行銷方式就是會訴諸比如員工福利很好、更高標準的社會責任、政治理想等等來提高粉絲的黏著度。
確實,這些方式額外的個人魅力,比如對員工更好的福利,這一點就非常吸引人,至少我會比較願意支持對待員工好的企業,但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你有一個可以至少與對手差不多的產品與符合我的消費習慣。最後結局似乎是館長願意全退2400盒月餅成購物金,這其實就是館長個人很乾脆的地方,比起冷冰冰的PCHOME與MOMO單純就是拼價格拼品項,館長不應該再去訴求便宜這個特質,而是訴求高品質與區隔化,只有做出與別人不同的產品才能享有更好的毛利,而慢慢就會找到市場能夠接受的價格與方式。
至於最後一個問題,成吉思汗是否會上市?
上市的重點在於擴張,如果成吉思汗能靠自己的現金流逐步擴張,比起去上市募資其實會更穩健,內部股東能享有的利潤也更好,從館長個人的事業看,健身房反而不需要上市上櫃,電商可能更需要,但一但變成上市上櫃公司,股權必然分散,館長的控制力必然變弱,股東也不一定能接受他這樣每天放話或者用公司的錢為了幾句髒話與意氣之爭訴訟,所以看起來目前他的經營模式不適合上市上櫃,如果修改了他自己的說話習慣,反而也就失去個人魅力。
對於館長與他的事業,我所知道的很有限,但因為這封信之前問過很多次了,我就抽空寫一下,我個人對館長的期望是,希望他能多靠他自己去開發更高品質的產品,並且淡化他個人跟品牌的連結,買他的品牌會被視為與他的個性相似,買買吃的東西可能可以,買他的衣服就會想很多了,這就是為什麼品牌廠找來的通常都是運動明星。
運動明星通常不太講話,強調的是運動表現與成績,而館長不是運動選手,他是比較類似名嘴的人物,縱使他自己有運動健身的習慣,比較類似於企業經營者,他的形象與品牌連結過深以外,他周邊的人物與他的同質性太高,我們可以看一下一個形象對一個品牌的連結。
比如Nike最有名的就是Michael Jordan後來找LEBRON JAMES,館長把他的品牌做很強的連結,就會讓這個品牌的調性很接近他個人,而他是一個風格強烈的人,風格越強,喜歡你的人就越喜歡,討厭的就越討厭就很難讓品牌持續壯大,所以所有的大品牌,Uniqlo、Nike、Adidas可以發現他們背後的管理層必然都很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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