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美國綠卡的正面範本。
Green Card Holder or Registered Asylee (綠卡持有者或註冊庇護者)
Green Card Holder (永久居民):持有綠卡的人可以在美國永久居住、工作,並最終有資格申請美國公民身份。
Registered Asylee (註冊庇護者):指那些已經獲得美國庇護的人,他們因母國的迫害而被允許留在美國,並可能最終申請綠卡。
J1 (交流訪問學者簽證)
用於參加交流訪問計劃的人,包括學者、教授、研究人員、實習生、學生、教師等。通常與學術或文化交流相關,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進行特定的工作或學習活動。
J2 (J1簽證持有者的家屬簽證)
供J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子女使用。J2簽證持有人通常可以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 (EAD) 並合法工作。
F1 (學生簽證)
適用於全日學習的國際學生,在美國認可的學術機構 (如大學、學院、高中、小學、語言學校) 學習。F1簽證持有人通常可以在校內兼職工作,但有一定限制。
OPT for F-1 (選擇性實習訓練)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是F1學生在學業完成前 (Pre-completion OPT) 或完成後 (Post-completion OPT) 的工作許可,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以獲取實務經驗,通常為期12個月,STEM專業學生可能可延長至24個月。
H-1B (專業工作簽證)
針對具有專業技能的外國工作者(通常要求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主要用於科技、工程、醫療、教育等領域的專業人士,僱主必須先提交勞工條件申請 (LCA) 並證明需要此技能的人才。
H-4 (H-1B持有者的家屬簽證)
提供給H-1B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部分H-4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EAD),尤其是當H-1B持有人正在申請綠卡時。
L-1A/L-1B(跨國公司內部調動簽證)
供跨國公司將經理、主管或具特殊專業知識的員工從國外分公司調到美國分公司工作。L-1A適用於經理和主管,L-1B適用於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員。
L-2 (L-1簽證持有者的家屬簽證)
提供給L-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L-2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EAD) 並在美國合法工作。
M-1 (職業技術學生簽證)
適用於來美國就讀職業學校或非學術性教育課程(例如技職學校)的學生。M-1學生在學習期間通常無法工作,且簽證有效期限取決於課程長度。
O-1 (特殊人才簽證)
針對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方面具有卓越才能,或在電影或電視行業中有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士。申請人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獎項、媒體報導或專業成就。
B-1/B-2 (商務/旅遊簽證)
B-1 (商務簽證):適用於短期商務活動,例如參加會議、洽談商務、簽署合約等,但不可從事有報酬的工作。
B-2 (旅遊簽證):適用於旅遊、探親、醫療治療或參加社交活動,純粹是短期的非移民簽證。
EB-1 - EB-5 (職業移民簽證類別)
EB-1 (特殊人才):適用於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有傑出才能的人士,或跨國公司經理和主管。
EB-2 (高學歷或特殊能力人才):適用於擁有高等學位或在科學、藝術或商業領域有特殊能力的人士。
EB-3 (技術工人、專業人士及其他工人):適用於技術工人(至少兩年經驗)、持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及低技能工人。
EB-4 (特定類別的特殊移民):適用於宗教工作者、國際組織的僱員、外國醫生等特定群體。
EB-5 (投資移民):適用於在美國投資至少100萬美元(或在特定區域50萬美元),並創造至少10個全職工作機會的外國投資者。
E-3 (澳大利亞專業人才簽證)
針對澳大利亞國民,適用於特定專業領域的工作(類似於H-1B),但僅限澳大利亞公民,並且不受H-1B年度名額限制。
TN visa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專業人員簽證)
針對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 而設立。允許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在美國從事特定的專業工作(例如會計師、工程師、科學家、教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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