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質財經】2026418(六) 臺灣營業稅的主要兩種類型:加值型營業稅/非加值型營業稅

作者:納蘭雪敏



臺灣目前一般的營業稅稅率主要分為兩種,最普遍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為 5%。這是多數公司行號在進行交易、開立統一發票時所適用的標準稅率。消費的時候這筆稅金通常已經包含在商品的定價內。

特定性質的經營者會適用「非加值型營業稅」。例如,月營收未達新臺幣20萬元的「小規模營業人」,由國稅局查定課徵,稅率通常為 1%,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僅需使用收據。

加值型營業稅的核心概念在於「對附加價值部分課稅」。在這種制度下,企業在每一個生產或銷售階段所產生的增值部分,也就是賣價與買價之間的差額,才是實際的課稅標的。

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向消費者收取的稅額稱為「銷項稅額」,而在購買原料或進貨時支付給供應商的稅額稱為「進項稅額」。最終申報時,企業僅需向政府繳納這兩者的差額。這種設計表示稅負最終會由消費者承擔,而企業在過程中只是代收代付,這種機制可以避免重複課稅。

非加值型營業稅又被稱為「總額型營業稅」。這種稅制的名稱來源於其計算基礎是企業的「銷售總額」,而不考慮進貨成本或任何進項抵扣。在這種體制下,不論企業的利潤高低或經營成本多少,只要產生營業額,就直接根據總收入乘以固定稅率來計算稅金。因為這種方式不允許扣除進項稅額,所以不具備加值扣抵的性質。稅款會隨著商品轉手的次數增加而層層累積,導致稅上加稅的現象。

海外進口產品進口營業稅可以扣抵

在貨物進口時,海關除了課徵關稅,還會代徵 5% 的「進口營業稅」。

  • 性質: 這筆錢就是所謂的「進項稅額」。

  • 處理: 如果公司屬於「加值型營業人」,在海關繳納的這 5% 營業稅,可以憑「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通常是進口報單與稅單)作為進項憑證。

  • 抵扣方式: 在申報每期(兩個月一次)營業稅時,這筆進口時付出的 5% 可以直接從賣出貨物所收取的「銷項稅額」中扣除。

計算範例: 假設進口一批貨物,完稅價格為 10,000 元,關稅稅率 10%。

  1. 關稅 = 10,000 × 10% = 1,000 元(這是成本)。

  2. 營業稅計稅基礎 = 10,000(貨價) + 1,000(關稅) = 11,000 元。

  3. 進口營業稅 = 11,000 × 5% = 550 元(這是進項稅額,可拿來扣抵)。

海外進口產品進口關稅

關稅(Customs Duty)是政府為了調節貿易、保護國內產業所課徵的稅。在會計與稅務處理上,關稅被視為取得貨物的「必要支出」。

  • 性質: 採購貨物總成本的一部分,就像運費或保險費一樣。

  • 處理: 關稅金額會被列入「進貨成本」或「庫存價值」,在申報營業稅時,不能拿來折抵應納稅額(銷項稅額)。但未來賣出商品計算損益時,它可以用來扣除所得,減少營利事業所得稅。

雖然進口營業稅通常可以抵扣,但有幾個關鍵前提:

  • 必須是「加值型」營業人: 如果的行號是屬於 1% 稅率的小規模營業人(非加值型),進口時繳納的 5% 營業稅就會直接變成成本的一部分,不能拿來扣抵。

  • 憑證時效: 必須持有海關核發的繳納證扣抵聯。根據 2026 年現行規定,進項憑證的扣抵期限通常為 10 年內,但建議在取得當期就進行申報。

  • 非本業使用不得扣抵: 如果進口的貨物是供私人使用、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例如進口名車作為私人代步),則進口營業稅不得申報扣抵。

  • 違章補徵不得扣抵: 如果因為低報貨價被海關查獲而「補徵」的營業稅,依規定是不能拿來扣抵銷項稅額的,這點在 2026 年的稽徵實務中抓得非常嚴格,務必誠實申報

加值型看重的是企業在流通過程中創造的價值資訊,並透過進銷項相抵來達成精確課稅。非加值型則單純看重總產出,通常是為了簡化小規模營業人的帳務處理,或者是針對金融保險等特殊產業設計,因為這些行業的加值部分在實務上較難精確定義。

金融保險業、夜總會、娛樂節目的餐飲店等特殊行業,會依據性質適用不同的稅率。例如,金融業的本業收入通常適用 2%5%,而特種飲食業(如夜總會、酒吧)的稅率則較高,落在 15%25% 之間。

在2026年的現行規範中,政府為了鼓勵餐飲業者轉型,提供了一項租稅優惠方案。若原本屬於小規模營業人的餐飲業者導入行動支付或自動點餐系統,即使月營收超過20萬元,在2026年至2028年的過渡期間內,仍有機會維持 1% 的查定課徵稅率,而不必立即切換至5%的稅率並開立發票。

有免營業稅的產品

最常見的免稅項目是「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在超市生鮮區看到的大部分原型食物,例如新鮮的蔬菜、水果、未經調味的生鮮肉品(包含切片或冷凍)、鮮魚、貝類以及生鮮雞蛋。此外,像稻米、麵粉這類基礎主食,也在免稅的清單之中。

這些商品的特點是維持原始性質。如果是洗選蛋,那是免稅的,如果買的是茶葉蛋,因為經過滷製加工,就會被歸類為應稅商品。生鮮豬肉片是免稅的,但加工過的香腸、培根或肉乾,就必須課徵 5% 的營業稅。

鮮乳在臺灣也屬於免稅範疇。如果您在超市購買純鮮乳,通常不會被課營業稅,但如果是調味乳或是有添加其他成分的機能乳,則可能視加工程度而定。

政府設計這套制度的初衷是為了穩定物價與照顧民生。透過對基礎食材免稅,可以讓民眾在購買生活必需品時,支出不至於因為稅賦而成長過高。這也是為什麼當國際糧食價格波動時,政府有時會加碼暫停進口黃豆、小麥、玉米的營業稅,從源頭降低成本。

對於像全聯、家樂福這類超市業者來說,他們屬於「兼營營業人」,因為店內同時銷售應稅商品(如零食、飲料、日用品)與免稅商品(生鮮)。因此,超市的收銀系統會自動在發票上把這兩類商品分開計算,您在結帳時看到的總金額,其實是應稅項目的「含稅價」加上免稅項目的「原價」。

您可以留意超市發票的明細,通常在品名旁邊會有小小的記號。如果是應稅商品,標註可能是「應」或「T」(Taxable);如果是免稅商品,則會顯示「免」或「F」。發票最下方也會分別列出「應稅銷售額」與「免稅銷售額」,讓消費者清楚知道哪一部分的支出是沒有包含 5% 營業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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